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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我校与新疆伊犁州教育局初步达成实习就业合作意向

发布日期: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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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下,陕西师范类高校就业联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调研,全省17所院校3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我校作为联盟成员单位应邀参与,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主任舒新建、师范学院学生科科长陈旭铖参加调研,并洽谈我校师范类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及就业事宜。通过交流协商我校与新疆伊犁州教育局初步达成了实习就业合作意向,伊犁州每年可接收我校近千名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就业。

为引进人才,促进伊犁州教育事业发展,伊犁州制定了《伊犁州内地籍新聘特岗教师管理办法》:一是内地籍新聘特岗教师实行3年服务期制度,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入编;二是3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与当地正式在编教师同城同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的可享受基层补贴;在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还可享受班主任津贴;三是3年服务期内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按照国家规定每年享受探亲假,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车票);四是3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学校提供免费食宿(伊宁市、奎屯市可酌情考虑解决);五是鼓励内地籍新聘恃岗教师父母来伊探亲。3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学校报销一次父母来伊探亲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车票);六是上岗两年内不参与和承担与教育教学业务无关的工作;3年服务期内允许报考在职研究生生;服务期满后允许正常调动;七是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活及专业成长。同时由所在县市教育局、学校定期组织开展青年联谊会,交友会等活动,个人生活丰富多彩。

为促进内地院校赴伊实习就业伊犁州教育局制定了《内地院校来伊顶岗实习大学生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伊犁州教育局与内地院校协商建立实习基地,开展大学生来伊顶岗实习工作;伊犁州直各县市,学校负责接待学生的教育学习,并将这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顶岗实习生所在学校负责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并选派优秀教师为实习生指导教师、进行示范授课,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指导实习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不参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宣;顶岗实习所在学校为实习学生提供免费食宿(如学校有食堂,在学校食堂免费就餐,学校没餐厅的,免费提供炊具和米、面、油等食材或指定定点餐厅免费就餐)社助生活及交通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1000元/月(按照实际实习时间按月发放)报销一次实习期间从出发地到伊宁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专业需求,将实习学生安排到县直学校、县城周边学校或交通便利的乡镇中心学校,每校安排实习生不少于2人,并为院校派出的指导教师提供免费食宿;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不通过笔试、面试优先选择实习所在县市教师岗位。

近日,我校师范学院已有多名毕业生与伊犁州教育达成就业意向,一名毕业生已经与该州巩留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即将赴疆工作。

合作意向的达成,为进一步拓宽我校毕业生省外就业市场,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合理布局师范专业实习就业基地,以实习促进就业,以就业推进招生,全面提升学校对外影响力奠定了良好基础。(撰稿:招生就业处 舒新建 审核:柯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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