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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发放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补助及秋季学期助学金的通知 渭职院发〔2019〕66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7日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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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渭南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校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渭财办教〔2019〕120号)、《渭南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渭财办教〔2019〕518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认定、评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发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补助及秋季学期助学金,具体如下:

一、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补助

2019年秋季学期,叶婷雨等1715名学生享受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每人150元,共25.725万元;吴星等186名学生享受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扩面补助,每人1400元,共26.04万元。

二、2019年秋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

2019年秋季学期,冯文举等770名学生享受2019年秋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精准资助,每人每学期3000元(国家资金1900元,学校资金1100元),共231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46.3万元,学校资金84.7万元;王佳宝等258名学生享受2019年秋季学期高职国家特困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900元,共49.02万元;展旭翀等2119名学生享受2019年秋季学期高职国家一般贫困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400元,共296.66万元。

三、资金来源

2019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补助及秋季学期助学金均由渭南市财政局拨付我校。

四、资助资助发放形式

通过建设银行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的校园一卡通。

五、工作要求

(一)希望以上受资助的学生能够戒骄戒躁,感恩社会,再接再厉,不懈努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立自强,完成自己的学业,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辅导员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扣减受助学生资金做为班级费用或者平均分给其他学生。随时接受省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如有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以发放资助资助资金为契机,各二级学院对受资助学生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感恩意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资助资金,树立正确的生活观、消费观,将资助资金用于生活和学习方面。

(四)坚决杜绝使用受助资金购买高档消费品、请客吃饭抽烟喝酒和其他不正当消费,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享受资格,收回所享受的资助资金,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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