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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教学工作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4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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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7号),省教育厅决定建立陕西高校教学工作专家信息库。现根据《关于推荐陕西高校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就做好陕西高校教学工作专家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中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范标准。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学风严谨,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具有长期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较高学术造诣,在教育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本科高校)或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高职院校)。

(五)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愿予以保障,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身体健康,能保证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育部行指委成员;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主持人;

3.教学工作量大、育人成效显著的高水平一线教师;

4.长期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二、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每院3人。

2.继续教育学院2人。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人选质量。

(二)各二级学院对推荐人选情况真实性负责,确保个人资料齐全,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9日(星期三)前,将《陕西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zyzlk@126.com。

 

联 系 人:李守杰    严宁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陕西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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