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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4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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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了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5日—7月3日(第15—20周)完成全校(包括扩招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安排和排课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进程

(一)5月25日—6月3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在校生及扩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分别安排落实下学期授课任务,以专业班为单位完整填写《授课任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并于6月3日前将《授课任务表》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附按照校历修订实际执行的下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表。

(二)6月4日—6月7日,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所报授课任务分别进行汇总、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下学期的授课任务。

(三)6月8日—7月3日,二级学院按照统一安排,编排下学期的课程表(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具体编排顺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6月8日—6月18日,机电工程学院分配全校公共必修课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的授课任务;基础课部分配全校其他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于6月18日前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各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授课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计划管理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6月19日—7月3日,教务处教务科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转发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科邮箱。各二级学院开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课表。于7月3日前将编排完成的《课程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

(四)课表编排的原则要求

1.理论类课程与操作类课程(实验实践课程、体育课程)的上课时间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安排。

2.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安排跨二级学院代课。

3.每天上午1—4节必须安排课程,且不能安排单周或双周上课的课程;

4.上午宜安排理论类课程,下午宜安排操作类课程,1—2节原则上不安排体育课。

5.每周三下午作为全校集体学习、学术报告及二级学院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课程。

6.周五5—6节必须排课。

7.要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课表编排规则》(渭职院办发〔2017〕30号)文件的要求编排课表。

三、几点要求

(一)《授课任务表》、《课程表》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

(二)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计划表确定下学期授课任务,特别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授课任务安排、排课等各项工作及材料报送,以确保本学期结束前全院下学期的授课任务安排到位,课表统一印发到位。

(三)填写《授课任务表》时,须同时填写授课教师,授课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变更。若教师不足时,应提前自主联系、确定,不得因此影响全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的工作进程。

(四)课表编排要统一使用规定的模板,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模版,课表编排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情况考核的指标之一。

(五)课表一经确定,教师个人不得要求调课。

联系人:关鹏 

联系电话:2362112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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