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行业党建互联互动的通知》(渭组通〔2020)68号)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引领表率作用,现就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学校党委主要任务
1.6月10日前学校党委到共驻共建社区杜桥社区报到。
2.与杜桥社区建立并同步更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三项”清单工作台账》,结合各自实际,列出资源清单、需求清单,共同制定服务清单。
3.学校党委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落实。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双报到”)工作,综合考虑社区需要、学校资源和在职党员特长等,组建1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组团开展志愿服务的形式,每季度至少到杜桥社区开展1次活动。
4.主动融入杜桥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主动认领、协调帮助,通过社区共建、服务共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帮助社区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难题,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与社区组织共商共动、联建共建。
5.及时督促、汇总学校在职党员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每半年将党员到社区服务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
6.落实双向考核工作,对学校及在职党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听取杜桥社区党组织意见;对杜桥社区及工作人员考核时,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合社区完成好社区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意见反馈工作。
7.每年年底,学校就共驻共建、互联互动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进行双向述职。
(二)党总支、党支部主要任务
1.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做好广大党员思想动员工作,组织督促党员6月15前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实现全覆盖。鼓励离退休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2.根据社区给党员开具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回执单》,以党总支为单位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信息台账》。同时督促党员结合个人特长,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各自党员实际,列出各自资源清单报组织人事部汇总形成学校资源清单,以便后期和杜桥社区开展活动。
4.党总支及时督促、汇总在职党员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每半年将党员到社区服务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
5.党总支按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的名额数,选报有特长的党员组建学校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三)在职党员主要任务
1.按照学校安排6月15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2.结合个人特长,主动认领服务岗位。根据社区需要和安排,可结对联系报到社区群众,重点联系贫困、疾病、孤寡等有特殊需求的居民群众,每月参加1次为民服务活动,并将参加活动相关资料及时报所在党支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市委组织部将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情况评价办法》对各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划定等次,并进行通报。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在职党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为社区做好事,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同时要做好志愿者服务队及党员个人参加活动情况的登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学校党委要把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各党总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表现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未报到、未参与服务活动的在职党员要约谈教育,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各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利用学校网站、院报等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五)在职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带头参与、带头服务。
(六)各党总支于6月17日前将资源清单和志愿者服务队员名单报组织人事部。
附件:1.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名额分配表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信息台账
3.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任务清单
4.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情况评价办法
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