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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7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2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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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近日,北京市多个区县发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均有丰台区新发地批发市场或京深海鲜市场活动史,辽宁、河北、四川等省份出现北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关联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形势变得更为复杂和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尤其是要提醒教职工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和国内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丰台区、西城区、房山区等中高风险地区。

二、对于教职工或家属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5月30日以来有北京往来史或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地活动史的,以及国内高风险地区返校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教职工本人健康情况、5月28日以来详细行程、与市场人员接触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通知其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人居住地社区,按照相关要求隔离14天。

三、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切莫放松大意,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做好晨、午检工作和每日健康打卡信息的汇总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要立即上报组织人事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单位要加强科学防控宣传工作,提醒教职工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选择安全放心的用餐食材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等。

五、严格疫情期间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教职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疫情期间,因公、因事、因病等均需履行请假手续,如实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期间教职工请假条》(附件),并严格落实逐级审批程序。凡在双休日离开渭南地区的教职工,也必须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

六、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日清日结。对出现瞒报、漏报、谎报及未按时上报等情况而引发校内疫情发生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期间教职工请假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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