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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审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10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0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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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6〕30号)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7〕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渭职院发〔2019〕45号)文件的要求,对五年制中职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议认定。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和民主评议小组,并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二级学院认定相结合的办法。二级学院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材料包括:《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学生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结算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困难材料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除涉农专业外,非涉农专业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城市户口免学费资助。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6〕30号)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7〕34号)文件要求,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五年制中职段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比例按在校生20%评议认定,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特殊类群体(所有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户子女、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残疾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户口在周至等43个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中职教育阶段”一栏中勾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班级排序,所有受助学生逐人编排序号装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内容及人数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中职免学费申请

(一)免学费资助对象

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6〕30号)文件要求,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五年制中职段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按城市户口所有学生的15%确定。

(二)免学费申请

符合享受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中职教育阶段”一栏中勾选“国家免学费”,同时学生提供户籍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个人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申请表按班级排序,所有受助学生逐人编排序号装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内容及人数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的学生只填一份《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表中“中职教育阶段”一栏中“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全部勾选。

四、资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资料

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班级)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按班级顺序逐人进行编号装档案袋;

3.班级民主评议表。按班级顺序装在一个档案袋内;

4.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各班民主评议组成员公示名单。需加盖公章装在一个档案袋内;

5.加盖公章的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及公示的纸质、电子照片。公示照片需远景、近景各一张。

(二)免学费材料

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城市户口困难学生免学费名单(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班级)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样表)》、户籍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各二级学院按班级顺序逐人进行编号装档案袋。

以上所有材料档案袋封面均需注明报送资料时间、内容、人数或资料份数。

报送时间:2018和2019级受助学生名单及资料9月20日前、2020级新生受助学生名单及资料10月25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沈勤利      联系电话:236206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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