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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学生“付费实习”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18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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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学生实习权益,引导学生顺利进入职业生涯,根据陕西省教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预警》(〔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付费实习”教育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处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法律法规,针对“付费实习”种种骗局套路,引导学生提高辨别力、认识危害性,提高实习就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教育力度,帮助学生规划实习就业目标、理清思路、提升能力。

二、招生就业处与二级学院要加大对学生就业性实习指导,严审就业信息发布,积极联系正规单位开展招聘宣讲,多措并举,拓宽学生就业性实习渠道,并就目前就业性实习的付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要根据文件精神与合作办学单位开展就业性实习工作自查自纠,研判评估合作办学单位的潜在风险,做好“付费实习”等相关活动的排查工作。

四、教务处要加强实习过程监管,督促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实习,按规定考察评估和选择实习单位,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严格落实实习安排“六不得”、时间工种“三不得”等规定。

“付费实习”破坏了社会风气,违背了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为做好“付费实习”安全预警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原则上哪个部门组织的违规“付费就业性实习”,就由哪个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此现象在今后的实习中发生。


附件:陕西省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预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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