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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渭职院发〔2020〕68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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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91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职院发〔2019〕53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渭职院发〔2016〕4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研究,对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24-12月2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人员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一)各系列评审条件及程序(详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职院发〔2019〕53号)

(二)申报人员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其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学校相应系列审核时间。

(三)已完成2016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四)申报学科

1.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为:(1)思政学科(2)医学学科(3)中文学科(4)经济学科(5)体育学科(6)外语学科(7)农林生物学科(8)数学学科(9)表演艺术学科(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

2.2020年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为:实验学科

(五)核心期刊论文认定

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相关论文需提供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同时,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精神,将发表在《陕西教育》高教版的论文视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对待,但仅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其余为普通刊物。

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新品种指第一发明人、设计人、主持人。

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必须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没有明确编者具体编写任务的平均计算。再版专著、教材不重复计算。

(六)科研项目

所有项目必须是在任现职内立项并结题,且立项和结项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要一致。横向课题是指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经费支持并与学校合作立项,有一定研究价值,成果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项目。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雄

副组长:党少平

成 员:林 宏 王录军 杨宇清 王韦华 毛文生 王秦勇

职 责: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整体部署,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学校当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各系列职称晋升比例和限额;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党少平

副主任:蔡小伦

成 员:齐晓娟 王养柱 曹文全 刘 泽

职 责: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人员量化赋分的汇总、审核、公示;负责组织学校学科组答辩、专业技术评审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职评推荐工作组

二级学院职评推荐工作组原则上由院党政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5—7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职评推荐工作组职责:

1.学习文件,组织申报。二级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和辅导员认真学习省、市及学校有关文件,部署安排评职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政治审查。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对申报人员进行政治把关,把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人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凡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资格审查。二级学院按人事隶属关系对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的资质、材料,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4.量化赋分并予以公示,二级学院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渭职院发〔2016〕40号)赋分标准,逐人逐项赋分,并将赋分情况及时公示。

(三)根据教师申报专业情况,学校成立相应职称评审学科专业组,负责各专业学科组参评人员的评审答辩工作,并按照学校下达的额定指标数差额确定人选,上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其他注意问题

(一)二级学院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做好参评动员培训工作,及时传达学校关于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为教师提供坚强保障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评审相关赋分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渭职院发〔2016〕40号)要求,坚持原则,对照标准,严格审查,认真做好各项量化赋分工作,量化赋分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签后生效。

(三)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各种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要求,凡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人都要将个人材料电子化后,按要求通过职称系统报送。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表格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各类表格须按照要求填写,签名、组织意见须为手写,公章须是红印。


附件:1.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2.教师系列量化考核赋分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工作量打分表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科研成果打分表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奖励类打分表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业务能力述职答辩评价标准

          7.实验技术系列量化考核赋分表

          8.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量化考核赋分表

          9.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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