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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为团购房职工办理部分退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8日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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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凡是购买了润泽地产团购房又购买了公租房的职工﹙交壹拾壹万的教职工﹚,请于元月11日至14日持公租房交款收据到学院计划财务处办理壹万元的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下学期办理。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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