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 16:5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7611日至17日,是我国第27个全国节能宣传周,613日为全国低碳日。根据陕西省节能减排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我校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全校全员参与节能减排,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师生员工低碳意识,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推动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

1.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2.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工业低碳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611日至17

四、宣传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横幅、校园广播、报刊、橱窗、网络和制作宣传单、学生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在全校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校情宣传教育,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浓厚的节约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五、活动内容

1.开展613日“节能环保低碳校园日”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校园设点宣传,开展学生签名活动。学生处、团委联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及校园人群密集的相关地段设点开展签名和宣传活动。

2.开展节能讲座。组织教职工及校内从商人员、基建人员,普及节能知识,培养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

3.建立校园节能督查机制。后勤集团加强对宿舍用电、教学用电、校园长明灯,长流水的检查与督查,对发现浪费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水电维修服务。加强对校园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巡查工作,加强公共用电,教学用电、其它用电以及教职工、学生宿舍用电的节能管理,及时维修供电、供水故障,确保校园生活与教学秩序。

5.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要对学生服务区、路灯及校园相关公共场所,做出规定,倡导使用节能设备,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办公场所及各住户每天减少开启空调时间,禁止学生宿舍、教学楼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6.实行错峰用电、用水办法。校园高峰用电用水时段,后勤动力中心做好节能工作预案,在确保师生生活与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做好供电供水调配等相关事务。

六、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活动中。

2.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本次节能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后勤服务集团。

 

联系人:刘柯    联系电话:3033095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612

 

关闭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邮编:714026     陕ICP备11005299号-1 61059002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