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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中教学效果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10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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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渭职院发〔2016〕40号)规定,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须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出具的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得分以百分计)。

为做好此项工作,凡从2018年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含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行政楼401室)报备个人所担任课程上课时间、地点、班级和课程名称。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根据报备情况,统筹安排适时组织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听课并赋予评价分值,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签字盖章后,其教学效果得分折合后计入年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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