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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3日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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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举办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职教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8年5月6日至12日

2.主题:职教改革四十年 产教融合育工匠

二、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活动周领导小组由院长张雄同志任组长,副院长王录军、王韦华同志任副组长,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三、活动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结合专业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设计;要突出活动重点,办出特色;要贴近群众,生动有趣。

1.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特点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放校园,开展职业体验、成果展示和校园文化展示、“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技能大赛赛场要设立观赛通道、项目体验、成果展示和人才招聘洽谈区域。具体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落实。

2.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主题推介活动。要围绕活动周主题,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展览、研讨会等,面向群众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职业教育的历史沿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等。具体由学生处、科研处、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落实。

3.开展走进城乡、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要和行业企业一起组织师生员工走进社区,利用专业技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护理、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等服务;要组织师生进村入户,运用掌握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具体由党政办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落实。

4.按照渭南市教育局职成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安排,做好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系列活动的开展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其它单位配合落实。

四、宣传重点

各二级院、有关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梳理和总结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成果,凝聚社会和战线力量,依托主流媒体,把握时代方位,突出宣传典型经验、发展成果和主要贡献。

1.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指示精神。宣传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

2.宣传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的贡献,重点突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脱贫、“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贡献,充分展示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标准开发与实施、人才培养模式、院校管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新成果。

3.宣传职教故事。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讲述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故事、良师育人故事、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故事、精准扶贫故事、社会捐资助学故事等,突出宣传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

五、工作要求

职业教育活动周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要做好本部门职业教育活动周的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使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2.上下共同配合。各单位要把活动周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在活动期间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参与。

3.加强安全保卫。活动周期间,由于有外来人,安全隐患增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是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保卫处要根据活动安排有序疏导人流,排查安全隐患,制订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4.组织服务队伍。活动期间,学生处和团委要组织好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为各部门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六、其他事项

1.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扎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教活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案例等不少于3个(可提供视频短片,以及文字材料和照片)。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学校将不定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同时选登优秀海报、故事、案例,由宣传统战部推送至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作为永久标识(见附件1),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作为推荐使用(见附件2)。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海报由本单位结合实际自行设计。

3.材料报送时间。 5月16日前将职教活动周总结及案例、图片等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教务处将汇总全校职教活动周开展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守杰  严宁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2.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推荐使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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