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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106号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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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了准确掌握我校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跟踪毕业生就业后的升迁及转岗情况,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评价信息,建立健全我校毕业生质量跟踪服务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8年10月10日到2018年11月20日

二、调查对象

主要针对2018届毕业生,调查对象覆盖率不低于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40%。

相关用人单位调查,长期合作单位调查回访率要达到100%,调查单位总量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5%。用人单位调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调查内容

1.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问卷(见附件1)

2.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2)

四、调查方法

(一)电话调查法:通过电话了解毕业生工作情况,填写调查表。

(二)邮递法:各二级学院通过邮件、网络、传真等途径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

(三)访谈法:走访部分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对调查表中的相关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逐项填写调查表,经用人单位核准盖章。

(四)座谈法:组织部分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逐项填写调查表,经用人单位核准盖章。

五、有关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是教育部教学工作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省级示范院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按要求制定就业调查方案和预算。

(二)调查工作重点应在校企合作单位、长期合作的优质企事业单位、学生就业数量较多就业单位和实训实践、实习就业基地开展。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和在该单位就业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同步进行。

(三)调查工作中,要对重点群体予以重点关注(优秀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建档立卡毕业生等),加强对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学生事迹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等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四)利用调查机会,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库建设,做好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更新登记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不断线。

(五)在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拓展就业市场,开发优质就业岗位。

(六)调查活动时间跨度长、业务量大,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统筹力量,严把质量和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保证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七)调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对原始调查材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本院教学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撰写调研分析报告,于11月27日前将调查资料和分析报告报招生就业处。调查资料和分析报告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报销各项调查费用。

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准确掌握我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发现问题、总结分析、集中整改,全面提升就业工作服务能力。毕业生调查方案及预算于9月3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审核。

 

附件:1.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问卷

      2.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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