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渭职院发〔2017〕52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7〕53号)相关规定,现就2018级三年制高职新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及审查时间
2018级新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及审查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1.有证据表明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利于其专长的发挥;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
3.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学生将无法继续学习;
4.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入伍期间从事技术工种或者获得相关技术工种证书,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转入与技术工种相同或者相近专业;
5.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探索,对于取得明显成效的,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更对口的专业:创新创业类校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获得者,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排名前三位),在创新创业项目上有良好基础、现状或者发展前景者。
6.如休学学生复学当年原专业停招,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可转入相关或相近专业。
7.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征得学生同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三年制高职学生入学已超过2个学期;
2.学校已发文且公示过转专业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4.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5.拟转入专业在生源地无招生计划的;
6.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跨文、理专业的;
7.高考或者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生源地录取最低分的;
8.通过普通高考或者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三校生”;
9.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等未列入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高考普招专业;
10.录取专业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11.五年制高职学生及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12.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的申办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书(无申请书者视为申请无效)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由二级学院在学校网站下载分发,和申请书一同装订)、家长签署转专业意见(学生代签无效),附相关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
(二)拟转专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汇总并填写《2018级申请转专业新生信息统计表》(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由二级学院在学校网站下载),并负责统一按流程办理以下手续:
1.《审批表》报送招生就业处初审,因创新创业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审核;
2.拟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后签写意见;
3.送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后签写意见;
4.报送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审核完成后,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四)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对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转专业文件。
四、几点要求
(一)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条件,并提出个人申请。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专业发展平衡、办学条件及专业录取志愿等情况,科学、合理并严格地审查转专业工作。
(二)转专业工作应遵循“自愿、自主”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持慎重态度,与家长协商决定后再办理转专业手续,任何人不得代替。
(三)转专业申请一经通过,不得反悔;如未获通过,不得二次申请。二级学院及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咨询指导工作。
(四)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经学校发文通知后,方可进行转专业。二级学院不得擅自提前办理转专业工作,任何申请转专业学生均应在原录取专业班级学习。
(五)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暂不领取原专业教材,转专业办理完成后即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转入专业教材。
(六)10月10日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审批表》及《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务科,《统计表》须经学籍管理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同电子版一起报送。
(七)所有转专业材料均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收学生个人报送的任何材料。
联系人:蒲飞 联系电话:0913—303310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