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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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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省档案局《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陕档办发〔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排查、登记、核对和上报工作,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按附表《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人员登记表》格式,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校档案馆。
联系人:薛永峰 联系电话: 2362067
附件: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填报2018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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