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抓好上级和学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建立督查整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党组织党建责任,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市属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职责季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建立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职责季度备案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党总支书记对照本年度学校和各党总支制定的党建工作任务、上年度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学校反馈问题,以及学校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和季度督查反馈情况,就党总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如实填写《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职责情况季度报告单》。
(二)工作内容记实以条目式简要填写,须记录工作事项的实施时间、过程及成效。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将上一季度《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职责情况季度报告单》以纸质版报组织人事处。
二、备案核查
学校在季度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时,对党总支书记季度履行党建职责情况现场核实,必要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师生党员群众监督。
三、结果运用
(一)学校将各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职责季度备案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考核评议和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
(二)对记实内容空洞、不能如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虚报漏报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
附件: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职责情况季度报告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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