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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9〕4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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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食品检测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实训教学安全有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稳定和谐的教学氛围,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检查。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落实“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的工作方针,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通过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规范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雄

副组长:杨宇清  王录军

成  员:赤保民  张  瑛  徐继红  凤红伟 王秋焕

刘  珂  宋建德  田  博  郭  涛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方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实验实训室安全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设施的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各学院按照本方案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3月22日前交至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

(二)学校核查阶段(2019年3月底)。学校领导小组审阅自查报告并深入各二级学院检查。

(三)台账上报阶段(2019年3月底)。3月28日完成学校自查报告,29日上报省教育厅。

(四)迎接省厅检查阶段(2019年4月至5月)。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厅专家组入校检查。

(五)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学校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及相关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并建立健全危险品、化学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走过场,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状况,若发现一般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并报教务处实训科和安全保卫处备案。

(四)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按照检查内容逐一对照,总结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田博    联系电话:3033082

邮  箱:wzysbc@163.com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 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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