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9〕12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16:3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政策举措,学习掌握《指导意见》(附件1)对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已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分析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参照附件2中《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对接国家教学标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本专业办学实际,在有企业实质性参与的基础上,实现校企深度融合,使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具有特色。新制(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

三、在课程设置、学时安排、实践教学等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明确对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要求。全面落实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最新要求,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加强思政课程建设和推行课程思政等。要进一步明确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加关于劳动教育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关学时安排,三年制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四、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做好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准备,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

 

联系人:李守杰  李勇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电子邮箱:wzyzlk@126.com

 

附件:1.《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2.《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关闭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邮编:714026     陕ICP备11005299号-1 61059002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