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1〕65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7—2019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比例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学校正式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推荐比例
1.各二级学院教师和辅导员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按照各二级学院教师和辅导员总数2%的比例进行推荐。
2.各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及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学研究处、继续教育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与信息中心等单位教职工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按照分组的单位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进行推荐。
3.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处、校图书馆、市图书馆、保卫处、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教职工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按照分组单位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进行推荐。
4.附属医院、附属幼儿园的医务人员和教师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按照2%的比例进行推荐;行政管理人员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按照1.5%的比例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能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积极贯彻素质教育精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3.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能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深受学生的敬重和爱戴。
4.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近两年来未出现教学事故。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2.深入教育教学一线,作风扎实,工作主动,能力强,效率高,成绩显著,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3.从事学校管理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有服务育人的思想意识,将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2.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感染学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3.从事学校服务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程序
(一)初评。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由评选负责人或评选召集人组织,按照公开评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二)审核。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三)公示。
(四)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育人”评选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同时严格掌握评选比例,把各个岗位上的优秀和标杆选出来,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请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及事迹材料纸质版报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办公室。
(三)经学校党委研究审批同意后,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评选出的 “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0913—3033127 电子邮箱:wzyzzrsc@163.com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三育人” 先进个人登记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