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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发〔2020〕28号
    2020-05-22 15:2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贴资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此次困难补贴资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提供,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

    二、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五)学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或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受到感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享受此补贴。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的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四、评定要求

    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助金使用情况

    (一)新疆教育厅共拨资助金共2.0216万元,1.925万元(95%)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补贴;0.0966万元(5%)由学校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新疆籍学生学习、生活、开展活动等补助支出。

    (二)困难补贴资金结余部分转至下一学年继续使用。

    六、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由二级学院评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分为三类。

    (一)建档立卡学生每人1000元。

    (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元。

    (三)不在贫困库新疆籍学生每人150元。

    七、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建档立卡

    贫困库新疆籍学生

    非贫困库新疆学生

    总计

    护理学院

    0

    4

    6

    10

    医学院

    1

    5

    31

    37

    师范学院

    0

    9

    8

    17

    农林科技学院

    0

    0

    1

    1

    经济管理学院

    0

    1

    4

    5

    机电工程学院

    0

    1

    0

    1

    建筑工程学院

    0

    0

    5

    5

    合计

    1

    20

    55

    76

    请各二级学院5月25日开始评选, 6月5日将《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盖二级学院公章)和公示照片报学生处资助中心习羽老师处。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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