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贴资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此次困难补贴资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提供,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
二、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五)学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或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受到感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享受此补贴。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的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四、评定要求
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助金使用情况
(一)新疆教育厅共拨资助金共2.0216万元,1.925万元(95%)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补贴;0.0966万元(5%)由学校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新疆籍学生学习、生活、开展活动等补助支出。
(二)困难补贴资金结余部分转至下一学年继续使用。
六、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由二级学院评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分为三类。
(一)建档立卡学生每人1000元。
(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元。
(三)不在贫困库新疆籍学生每人150元。
七、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
建档立卡 |
贫困库新疆籍学生 |
非贫困库新疆学生 |
总计 |
护理学院 |
0 |
4 |
6 |
10 |
医学院 |
1 |
5 |
31 |
37 |
师范学院 |
0 |
9 |
8 |
17 |
农林科技学院 |
0 |
0 |
1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1 |
4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0 |
1 |
0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0 |
0 |
5 |
5 |
合计 |
1 |
20 |
55 |
76 |
请各二级学院5月25日开始评选, 6月5日将《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盖二级学院公章)和公示照片报学生处资助中心习羽老师处。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