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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6〕33号

发布日期: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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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渭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科目及地点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

培训科目:

1.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行政与法制思维能力培训教程(12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12学时)

培训地点: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朝阳校区)

三、培训时间

2016年上半年培训时间为4月15日-17日。参训人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继续教育证书,初次报名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训报名表》、提交两张2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交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提交《渭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四、收费标准

按(陕价行函〔2014〕190号)文件要求,经渭南市物价局批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集中面授5元/人课时,培训教材以实际发行价格收取。

五、培训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妥善解决好参训教师上课与学习的协调工作,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提高。

(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培训学时不能达到要求的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训人员需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安排,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刘泽

联系电话:0913-3033130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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