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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6〕28号

发布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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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学院拟对2015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成果统计范围: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立项、结题、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研究成果及应用成果均在统计范围之内。其中,《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刊登的论文与《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通讯》刊登的研究性文章列入统计范围。

(二)奖励申报范围: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符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渭职院发〔2014〕59号)规定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奖励。

二、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并携带成果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于4月15日前上交二级学院。

(二)初步审核: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登记,并将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申报分别汇总,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与汇总表报送科研处。

(三)复核和奖励:科研处对科研成果进行复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提出拟奖励方案并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进行奖励。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

(二)二级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有关佐证材料:科研立项需提供立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科研结题需提供结题证或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和论著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研究与应用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所需表格与文件请从附件下载。

(四)学院批准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不在申报奖励范围。

(五)各部门行政人员的科研成果,按照成果所属学科,通过相应的二级学院申报。

(六)此次科研成果统计结果将作为年终科研考核的依据。

 

联 系 人:李红芳 孙占育

联系电话:0913-2362129

E-mail:  wnzykyc@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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