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文件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学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纪检处、后勤集团、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张 雄
副组长: 刘新淼 王录军
成 员:柯永政 王韦华 师建林 王秦勇 毛文生 张 瑛 曹福利 王医平 孟陆亮 王 亮 王俊全 张 成 杨世选 杨育民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审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审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三校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4.审定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预录取新生名单。
(一)报名组
组 长:柯永政
成 员:武宝元 李浩仁 宋长军 李 红
主要职责:
1.负责考生在我院进行申请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签发“准考证”。
2.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负责到省招办办理新生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二)考试组
组 长:王韦华
副组长: 王 亮 王俊全 张 成 杨世选 杨育民 王医平 孟陆亮
成 员:艾民江 李红刚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三校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2.负责落实并布置考场,组织好考试服务工作。
3.负责命题、制卷、组织考试和面试。
4.负责考试、面试成绩评定。
5.根据标准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赋分。
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涉及的纪律监督、学生管理、费用收缴、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分别由学院纪检处、学生处、计财处、后勤集团、保卫处具体负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专业为:
文史类: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安全技术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食品生物技术、护理、中药学、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理工类: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工程测量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助产、中药学、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申请报名
1.参加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统一考试(“三校生”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按有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于2016年3月12日至13日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统一考试准考证。
四、综合评价及考试
1.我院对申请考生,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两类分别进行考试考核。普通高中学生考核内容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考核内容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凡申请我校的考生,持准考证3月13日在新校区参加统一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考试“三校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具体量化计算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折算后满分为3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项折算后满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赋分表
项目名称 |
总分值 |
每科(项)标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 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300分 |
A级:50分; B级:45分 C级:38分; D级:25分 |
综合素质评价(6项) ⑴道德品质⑵公民素养 ⑶学习能力⑷交流与合作 ⑸运动与健康⑹审美与表现 |
150分 |
A级:25分; B级:20分 C级:18分; D级:8分 |
2. “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350分,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400分。
由教务处负责,对申请考生按照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两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分类造册,加盖教务处公章作为招生就业处录取新生依据。
五、预录取
1.招就处负责,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招办同时在我校网站上公示。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六、入学和正式录取
1.考生根据我校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于2016年4月11日持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 招就处负责,于2016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随后,依据新生录取大表名单签发正式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纪律与监督
1.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进行有效监督,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考生、家长上访和一切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