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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6〕2号

发布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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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6年普通高职在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5年退役的陕西籍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3.高职就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5.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考科目必须与拟报考本科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成绩合格;

6.退役士兵专业课免试,报考专业应为高职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相同或相近专业之一。

二、考试科目

各专业均考两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各高职专业与对应专升本招生专业、专业课考试科目及招生学校列表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专业课Ⅰ: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专业课Ⅱ: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00。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和退役士兵,审查考生资格,并填写《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课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印章后于3月1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李红刚,联系电话:2362112,电子邮箱:wzyjwk@163.com)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完成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试题电子版),于3月1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教务科;考试结束后组织阅卷工作,于3月8日前将考试成绩册(见附件3)报教务处教务科,试卷封存以备查。

(三)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组织考试及确定合格分数线等工作,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升本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前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专业课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2月2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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