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干部任用规定,11月3日下午,在医训楼第二会议室,学校纪委对拟任的38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这次考试是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的。此次考试结果作为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所有参试人员都能独立思考、认真答卷。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有利于激励领导干部对廉政法规知识的学习掌握,有利于“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工作原则落实,也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撰稿:纪检委 王养柱 白帆 审核:王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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