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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报送社会评价调查对象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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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市考核办《关于报送社会评价调查对象信息库的通知》(渭考办〔2017〕7号)要求,需全面建立完善社会评价调查对象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社会评价调查对象信息库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校扶贫对象信息库。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填写本单位教职工信息;请党政办公室负责填写学校扶贫对象信息。扶贫对象信息库按要求应包括包联村贫困户、村干部、部分村民、镇(办)帮扶干部共4类信息,扶贫对象村在100户以上的行政村,确定200人以上的数据库,扶贫对象村在100户以下的行政村,确定150人以上的数据库。

二、民调情况在市级目标考核中占有较大分值,事关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等次评定,直接关系年终目标考核奖金额度,关系到每名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照附件格式认真填写,严把审核关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手机号码为非本地区的,必须在号码前加“0”。请各单位于3月2日12:00前将信息库电子版发组织事处邮箱(wzyzzrsc@163.com)。

 

附件:1.市直部门社会评价调查对象信息库

      2.市直部门扶贫对象信息库

 

 

 

组织人事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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