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0〕40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4〕10号)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2020年第6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相关科研项目做如下处理:
一、冯志斌、刘丽宁老师分别主持的科研项目,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予以撤项,资助科研经费予以全部收回。根据相关规定结余经费滚动计入科研管理费。
二、冯尕才、宋金东、王更坤老师分别主持的科研项目,已完成科研任务并结题,但科研经费长期未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资助科研经费予以全部收回,结余经费滚动计入科研管理费。
三、按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对撤项的项目主持人做相应处理: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立项。
附件:拟处理的2013年相关科研项目名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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