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渭南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渭医保发〔2020〕9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始,在校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为贯彻落实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学生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三年制、五年制学生。
为方便学生参保后报销,毕业班学生和扩招学生可自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参保,请于12月10日前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二级学院和专业班级信息报学生处。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中央440元,省、市110元),学生个人缴费28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定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学生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2021年3月底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支付给本人。特困供养学生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三、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由学校统一向高新区税务部门提供在校学生信息,待信息核实后,所有参保学生(包含建档立卡、低保和特困供养学生)通过渭南高新区税务局提供的医保缴费微信二维码自主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参保后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待遇保障期内享有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具体依照《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渭政办发〔2019〕13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
享受待遇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组织实施
(一)在校学生信息采集。教务处配合高新区税务局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学生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专业班级。
(二)学生参保缴费。由学生处组织二级学院,专人负责向学生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导学生通过渭南高新区税务局医保缴费微信二维码自主缴纳2021年医保费。
(三)参保后就医管理。后勤服务集团与市医保局和卫生行政部门对接,开通学生门诊、住院通道,设立学校医务室(卫生服务站),负责参保后医保政策宣讲,学生日常门诊治疗、转诊、结算手续等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加强与高新区税务局、医保局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在校生2021年医保参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