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133号)、《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渭财办教〔2020〕194号)、《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生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渭财办教〔2020〕594号)下达给我校资金,现对我校荣获2019-2020学年高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奖励资金予以发放,具体如下:
一、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人数及奖励金额
(一)护理学院白妍、杨嘉盈;医学院段奥茹、王小倩、车燕、任念;师范学院齐小娜、张希;机电工程学院董磊和建筑工程学院王焕儒共10名同学.以上学生每人每学年奖励8000元,共计奖励资金80000元。
(二)护理学院杨环等66人;医学院沈小静等51人;师范学院雷晨等51人;农林科技学院张婷等6人;经管学院刚小娟等19人;机电工程学院陈家辉等30人;建筑工程学院吴承香等19人共计242人。以上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共计奖励资金1210000元。
同时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资金来源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由渭南市财政局拨付我校。
三、奖励资金发放形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金通过建设银行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的资助卡。
四、工作要求
(一)希望以上受奖励的学生能够戒骄戒躁,感恩社会,再接再厉,不懈努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立自强,完成自己的学业,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辅导员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扣减受助学生资金做为班级费用或者平均分给其他学生。随时接受省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如有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以发放奖励资助资金为契机,各二级学院对受奖励学生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感恩意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资助资金,树立正确的生活观、消费观,将资助资金用于生活和学习方面。
(四)坚决杜绝使用受助资金购买高档消费品、请客吃饭抽烟喝酒和其他不正当消费,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享受资格,收回所享受的资助资金,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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