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核查2016级五年制高职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09:4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我校2016级五年制高职新生的学籍信息已经全部上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正确无误,避免学生个人资助及大专学籍注册时出现问题,需进行学籍信息的进一步核查工作。现就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6年11月22日—12月1日。

二、核查对象

我校2016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新生,以下简称“2016级五年制新生”。

三、工作内容

1.信息核对确认。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2016级五年制新生,依据《2016年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录检表》”纸质版),认真核对《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纸质版)中的个人信息,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重要信息必须与《录检表》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同时,每个学生应在《录检表》中找出个人信息的位置(所在录检表的册数、页码和序号),并由本人填写在《花名册》“录检表中的位置”栏中,禁止委托他人代替签字和填写。未签字确认的学生以及《花名册》中无个人信息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及时汇总上报。

2.个人材料准备。每位学生须提供中考准考证原件,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按专业班级保存。凡个人真实信息与《录检表》信息不符,必须在《花名册》相应的栏中清楚标注,并提供中学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及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12月1日前将《花名册》及个人信息与《录检表》不符学生的证明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几点要求

1.五年制新生学籍信息核查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涉及学生大专学籍接续和取得毕业证的重要问题。各相关二级学院要抓紧安排,认真组织,高效准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学生信息不遗漏、不出差错。

2.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要负责向学生说明学籍核查的重要性,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指导各班学生做好信息核对、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等相关工作。

3.信息核查材料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按时报送,教务处不接收由学生个人上报的材料。

 

联 系 人:杨小牛

联系电话:303310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关闭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邮编:714026     陕ICP备11005299号-1 61059002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