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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发〔2021〕1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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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贴资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此次困难补贴资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提供,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

二、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五)学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或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受到感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享受此补贴。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的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四、评定要求

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助金使用情况

新疆教育厅共拨资助金共0.9882万元,0.9900万元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补贴;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6%资助资金补齐。

六、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由二级学院评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分为三类。

(一)建档立卡学生每人500元

(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元

(三)不在贫困库新疆籍学生每人100元

七、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建档立卡

在贫困库新疆学生

不在贫困库新疆学生

总计

护理学院

1

3

6

10

医学院

2

6

13

21

师范学院

0

3

8

11

农林科技学院

0

2

1

3

经济管理学院

0

3

3

6

机电工程学院

0

0

1

1

建筑工程学院

0

0

1

1

合计

3

17

33

53

请各二级学院3月18日开始评选,将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排除。4月6日将《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盖二级学院公章)报学生处资助中心赵老师处。

联系人:赵靖 

联系电话:236206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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