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和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决定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使新教师了解学院历史、发展前景,明确职业生涯的奋斗方向,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掌握高职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教师职业道德和育人使命、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等。
二、培训对象
2021年新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岗前综合培训(详见附件1)
培训具体包括两个模块:一是集中学习:分别为中、省、市职教会议和政策的解读及院“十四五规划”的解读,思政和党史学习教育,学校发展与文化积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申报,教学、学生管理,高校保密工作,教师职业规划,以及教学示范课;二是新教师试讲;三是新教师专业技能展示。
(二)新教师教学技能提升训练(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1.为提升青年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驾驭、教学组织及学生沟通能力等,学校为每位新教师配备一名高级职称或骨干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
2.导师对新教师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对新教师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填写教学日志、编写教案、批改作业、随堂听课、命题阅卷及撰写教学反思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
3.新教师每学期随导师听课不少于30次(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并做好听课记录;新教师每月准备一节课向导师汇报,导师给与点评指导。
4.新教师教学技能提升训练结束后,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专家、导师等对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新教师能否登上讲台授课的主要依据。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地点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得迟到和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经组织人事处批准。
(二)参与培训的导师,要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科学的培训方法,对新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切实起到引领、启发与示范的作用。导师的待遇以超课时费的形式发放,课时数按照导师评课、研讨、交流等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三)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完成教师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附件1.202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2.2021年新教师试讲安排表
3.2021年新教师导师分配名单
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
5.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展示评价表
6.2021年新教师听课心得记录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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