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对学校公有住房使用排查整改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14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 15:2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公有住房管理,提高公有住房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根据市政府、市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渭高建函〔2021〕58号)和学校党委要求,对学校公有住房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公有住房排查整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执行学校决定。

二、排查范围

新校区:青年公寓、3号公租房、4号公租房、5号公租房,朝阳校区:7号楼、小9号楼及其他公有住房。

三、排查整改目标

1.通过对学校公有住房的排查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学校公有住房使用,提高公有住房的使用效率,维护公有住房管理政策的严肃性。

2.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清退违规占公有住房,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四、排查方式和内容

以各二级学院、部门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在学校公有住房的以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基本信息。排查统计本单位所有人员(包括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外来人员)拥有和实际使用学校公有住房基本信息,拥有学校公有住房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或缴费票复印件。

二是使用信息。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出租、转租、出让、转让学校公有住房或租用、使用他人的学校公有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提出腾退公有住房的人员进行统计汇总。

三签订承诺书。本次核查范围所有房屋是学校保障性住房,一律不许出租、转租、出让、转让。核查确认学校公有住房为自有自用的住户,请签订承诺书。

五、排查清理步骤和时间安排

1.摸底排查阶段(9月25日-9月26日)。教职工对自己使用学校公有住房进行自查,各单位组织专门人员统计调查本单位住户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2.整改清退阶段(9月27日-9月28日)。入户调查,建立台账,针对逐户核查出来的出租、转租等问题,及时处理,通知居住户按期完成整改,做到边核查边整改。

3.复核汇总阶段(9月29日前)。各单位在复核信息和整改结果的基础上汇总5个材料:2021年公有住房信息排查汇总表、公有住房信息排查表、腾退住房名单、公有住房使用承诺书、住房资格凭据(缴费票)复印件,2021年9月29日17点前交至新校区办公楼213室。

本次排查整改结束后,对未申报信息或信息不实的房屋进行查存。

六、总结提高,建章立制

认真汇总核查信息,完善住房管理制度,对公有住房的使用进行调整。暑假以来,学校多次对公租房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次排查整改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该项整顿工作的始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度上查找管理使用的漏洞和缺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学校公有住房使用效益和群众的满意度。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参加核查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这次核查活动,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逐户入户核查。

2.严明纪律,严肃问责。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核查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若在核查中瞒报漏报、搞形式、走过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3.欢迎监督。排查整改结束后,居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规定,请大家相互监督,仍有违规使用学校公有住房的,请向学校纪检处反映,电话:2362130。


附件:1.2021年公有住房信息排查汇总表。

          2.公有住房信息排查表。

          3.腾退住房名单。

          4.公有住房使用承诺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关闭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邮编:714026     陕ICP备11005299号-1 61059002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