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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好查摆问题阶段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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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市委作风办《关于开好查摆问题阶段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渭作办发〔2017〕8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好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五查”“四个必谈”。各单位要围绕作风建设和追赶超越两个主题,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建设国家优质校和省级示范校、精准扶贫脱贫、环保工作”等进行重点查摆。查摆工作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分析清、分析明。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查摆。

二、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严肃开好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开展思想交流、对照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真红脸、真出汗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目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邀请群众代表列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要在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对查摆出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明,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公示,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近期能解决的,要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近期不能解决的,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计划,逐步加以整改,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单位的组织生活会5月底前召开结束,组织生活会情况及第二阶段小结请于6月2日前书面报学校作风办公室。(注:组织生活会情况以党总支为单位上报,第二阶段小结以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为单位上报)

 

 

                            学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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