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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7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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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7〕组字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 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程序

(一)2017年7月6日-8月6日,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青年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7〕组字15号)、《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及《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二)2017年8月7日-9月12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并对推荐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客观、真实。

(三)2017年9月6日-18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评审。

(四)2017年9月18日-25日,学校对推荐人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科协。

四、材料报送

2017年9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nzykyc@163.com。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提交评审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从通知到评审推荐开展的进程情况,推荐的具体程序、被推荐人名单、评审推荐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1份,推荐单位公示材料1份。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wnzykyc@163.com,包括:

1. 《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在学院网站或陕西省科协网站www.snast.org.cn下载);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联系人: 孙占育 李红芳

联系电话: 2362129

 

 

 

科研处

2017年7月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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