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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34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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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将举办2018年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由学生处和团委联合组织,单独下发比赛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师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及工作组。二级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学生处、团委、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及参赛二级学院协办。组委会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王录军  林  宏

副主任委员:赤保民  罗  峰

委员:张学义  柯永政  王军权  党晓鹏  张文信  赵新平  王  亮  王俊全  白夏平  杨育民  孙志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专家委员会

拟邀请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及校内专家等共同组成,负责决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及指导工作。

(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工作组

组  长:王录军

副组长:赤保民  魏  恒  李守杰

成员单位: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主要负责大赛策划和具体组织实施。

四、大赛时间

2018年4月—2018年6月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一)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

具体参赛条件: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各学院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对象资格。已获往届校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七、赛事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1.发布大赛通知。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5号),制定各二级学院大赛实施方案。

2.开展宣传动员。组建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对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广泛宣传,包括国家、省厅和渭南市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大赛的目的、意义,举办创新创业沙龙,交流创业成功者的典型经验等。组织动员全校各学院广泛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

(二)初赛阶段(2018年4月15日至5月10日)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

1.参赛团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每个学院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与参赛项目相关度高的二级学院,不受此比例限制)。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5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具体请参照“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对参赛材料的要求。

2.二级学院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选拔。各学院对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最终将评审结果排序(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决赛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1.网上评审(占总成绩50%)。网评由学校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团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

2.现场比赛(占总成绩50%)。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评委打分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决赛项目总计30个。具体名额将按照各二级学院报名项目数量按预设比例进行再分配。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4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并于2018年6月4日前将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复赛项目材料报送陕西省大赛组委会。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评选一等奖(金奖)5名,二等奖(银奖)10名,三等奖(铜奖)15名。获奖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复赛。

凡在校赛决赛中获奖和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均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予以奖励,其余项目不再予以奖励和课时补助。请各参赛二级学院负责对参赛指导教师解释说明。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赛,加强宣传发动

本次大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也是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综合体现,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大赛为抓手,加大对赛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全覆盖,使广大学生更加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要加强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挖掘,构建“优特专业+创新项目+创新团队”模式,为学生个性化成长和大赛项目特色化培育提供支持。要积极推动师生共创,构建“研究+产业”“科技+市场”等创新形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要重视和支持带动就业前景好的项目,挖掘具有一定技术含量,能产生就业岗位的项目,力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精心组织赛事,选好配强大赛指导教师

要选好配强指导教师,扩大教师参与赛事指导的规模,促进科学研究、专业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使大赛成为检验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的有效平台。要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和竞赛训练能力培训,增强教师指导服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能力,培养一支富有创新精神、投身创新实践的导师队伍。要注重发挥高水平教授专家的作用,提升项目指导水平。

(三)要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加强部门统筹联动,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机制。要充分利用校友、校外导师等各方面资源,在协作参赛中协同育人。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一对一”赛前指导工作。

(四)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参赛项目名额见附件中分配表说明(附件2),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务必完成项目任务。决赛名额将根据各二级学院项目完成数量进行再分配。

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于并于4月17日(星期二)前将本学院“互联网+”大赛实施方案,5月10日前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统计表和初赛评审结果(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邮箱wzyzlk@126.com。

 

联系人:严宁    联系电话:3033101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统计表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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