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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68号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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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先进党总支4个;先进党支部1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在职党员按党员总数的5%评选,离退休党员按党员总数的1.5%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出色完成学校基层党组织目标考核的各项工作。

2.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党建工作规范有序。

4.重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密切联系师生,主动服务师生,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不断创新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工作,扎扎实实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取得师生满意的服务业绩。

5.党组织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工作运行规范。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政治方向明确,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尚,大局意识强烈,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热爱党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4.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总支部由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2017年度各党总支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确定。

(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参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通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由党支部按照党总支部分配的名额,参照评选条件和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组织评选,将评选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党总支部复议。

(四)评选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登记表,各党总支部将评选报告、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报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对象。

四、具体要求

(一)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逐级推、层层选,并在党总支部范围内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二)6月15日前,各党总支部完成各单位的优秀评选、申报工作,并将所需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附件:1.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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