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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97号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4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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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14号,以下简称《纲要》)。省委高教工委高度重视并做了工作布署,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并将《纲要》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落实。

一、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

心理健康教育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我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思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持育德与育心相统一,坚持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努力在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规范化,教育管理科学化,师资队伍专业化方面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不健全,学生管理过程中警惕性不高,有侥幸心理等问题。近年来我校心理危机个案呈上升趋势,反映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严峻形势,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所属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教职工,认真学习《纲要》,领会并落实其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照《纲要》,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二、加强课程建设,积极推进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课堂教学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我校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教务处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通过智慧树系统提供在线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共同管理,作为必修课程进行督促和考核,努力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是课程教学的重要补充,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育人宣传季实施过程中组织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师生参与率,营造浓郁氛围,达到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调适能力的效果。

三、健全预警防控体系,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

学生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处置是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的重要因素。各二级学院要明确辅导站负责教师,切实建设好、运用好学校、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高度重视发挥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朋辈咨询和师生联络员作用,强化对他们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辨识心理问题的能力;落实月定期排查制度,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辅导与处理,要体现在辅导员工作日志和月汇总表中,保留工作痕迹;曾发生过四级预警(学生处协助处理)或因疑似心理疾病请假、休学且病愈后返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为一类重点关注对象,在每月汇总表中要说明其表现和状态,便于联系协商辅导,保障其安全和促进恢复健康。

我校将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支持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参与培训、研究和专业督导,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开展辅导站建设,完善咨询服务平台,对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要在本学期末将《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及相关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由学生处汇总后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联系人:孙战民    联系电话:13636773953

电子信箱:602021192@qq.com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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