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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校级一流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121号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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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7〕171号)精神,推进各专业在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等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专业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申报校级一流专业原则上应具备下列主要条件:

(一)办学定位精准,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的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等,成效良好。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五)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推进。在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及实践创新教育等方面引进国际资源,持续推进教师赴海外研修和学生海外访学或顶岗实习。

二、申报范围

(一)我校所有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已认定为省级一流专业的不再申报)。在校生总人数在180人以上的可申报校级一流建设专业,100人以上,180人以下的可申报校级一流培育专业。

(二)各学院参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专业申报,统筹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对本单位优势专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后,向学校推荐。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查后,组织评选。

(二)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采用专家打分和评审专家小组讨论表决方式进行。

(三)根据专家评选分数排名确定出学校一流专业项目,报院领导研究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请于11月15日12:00前,将推荐专业的《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李守杰  严宁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 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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