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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新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启用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发〔2018〕46号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5日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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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14号)文件精神,我校使用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在国家统一分配高校毕业生背景下,为掌握和评价毕业生总体表现、用人单位考察录用及做好调配等项工作,由教育部于1980年1月统一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完善,登记表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情况,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省教育厅经研究对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教育部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各高校不再使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我校参考省教育厅新修订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根据我校实际对表中内容进行了修改。

目前,我校大多数2019届毕业生正在外实习。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已组织实习学生填写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基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新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启用工作的延续性、平稳性。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届毕业生仍使用原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自2020届毕业生起,正式启用新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原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停止使用。

 

附件:新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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