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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9〕7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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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有效,并保证201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对我校全体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春季常规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9年4月9日—24日。

二、核查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2015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学信网注册与自查

2015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已完成大专学籍注册工作,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并指导学生登录“学信网” (www.chsi.com.cn),按“‘学信网’注册查询打印流程”(见附件1)进行实名注册后,查询并打印学籍信息。学生须在打印的学籍信息表上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汇总后由各院学籍管理员统一管理,妥善保存。

(二)学籍信息核查

1.各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班主任按照《学籍信息核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以下简称《核查表》),认真组织学生本人亲自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核对或签字;对2018级转专业学生,还应核对专业、班级、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

2.在学籍核对中,若发现个人信息有异者,须在《核查表》备注栏中标注“拟修改信息”,并填写《学籍信息核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个人信息原本正确的,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因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录入有误确需修改的,学生按《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及申请表》填写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见附件4);同时二级学院应向学生告知,按教育厅要求,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得双改。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整理填写《汇总表》后,同有效证明材料一起报教务科。

3.《核查表》中若出现已经正常办理退学、休学手续或未报到注册的学生,须在备注栏中标明,并由学籍管理员负责填写到《汇总表》;若存在已参军入伍但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除在备注栏中标明外,二级学院应尽快督促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教务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如有帮助隐瞒以使学生入伍期间获得学历证书者,后果自负。

4.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渭职院发〔2017〕52号)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休学(含连续休学)已满两年及以上且并未返校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及教务处。

(三)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核对及补拍

1.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2019届高职毕业生,要求学生本人登录“学信网”,点击“学历图像校对”核对本人电子图像信息,并按以下规程操作:若信息无误,须点击“正确”按钮进行确认;若信息有误,须点击“错误”按钮进行确认,并及时将错误信息报送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若不进行确认操作,系统则默认为未核对。按教育厅规定,若未进行电子图像信息核对,信息有误的,将影响毕业证正常办理;信息无误的,毕业证将不能对外公开查询。核对结束后,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将错误信息填写到《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科进行更正。

2.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未采集电子图像信息的2019届毕业生,于4月9日—5月14日期间补拍电子图像并报送。学生可自行到照相馆拍摄小两寸标准证件照(蓝底,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宽x高为480x640,扩展名为jpg或jpeg),5月18日前将证件照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教务科。二级学院应告知学生,缺少学历电子图像者,将无法办理毕业证。

四、几点要求

(一)本次核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发。二级学院分管学籍工作领导及学籍管理员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与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学籍信息核查结果准确无误。核查结果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4月24日12: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对核查中确属联系不上的学生或学生在核对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应统一收集,注明真实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蒲飞    联系电话:0913—3033109

 

附件:1.“学信网”注册查询打印流程

      2.学籍信息核查表

      3.学籍信息核查问题汇总表

      4.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及申请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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