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及数据处理的工作安排,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经与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联系,为了做好202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采集对象: 2020届全体毕业生(2017级三年制高职、2015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采集时间:2019年5月5日(周日)。
(三)采集地点:新校区二级学院(含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互联网+特色专业2020届毕业生)在公共教学楼南楼一楼102、105、108、111教室;朝阳校区二级学院在建筑工程学院二楼206会议室。
(四)拍摄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生收取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本费15元。
二、采集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拍摄过程的组织工作,于4月26日前将图像采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按《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拍摄序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序号表)的采集顺序通知本院学生。
2.即日起,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图像采集,并按实际拍摄人数收齐费用,拍摄完成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二)采集阶段
1.在拍摄前,各二级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拍摄时不化浓妆、不戴首饰,不穿与肤色、照片蓝底色相近的上衣(如黄、土黄、浅黄和蓝色等),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2.拍摄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2020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顺序安排表》(附件2),安排专人组织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严格按《序号表》规定的学生顺序排好队,为避免照片顺序错乱,学生未按时到齐的班级整体延到该组最后拍摄,不得私自调换拍摄顺序;
(2)拍摄前,学生在新华图片社图像采集登记表上签名和填写拍摄序号(每班第一名学生签名前,应注明班级);
(3)拍摄时应严格按照签名的拍摄序号,从前门排队进入依次拍照,未签名的学生不能拍摄,签名后不得提前、交换或延后拍摄,拍摄完后从后门迅速离开;
(4)拍照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三、补拍工作安排
(一)学生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席集体图像采集;确需请假者,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情况。
(二)凡因请假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可由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并出具 “毕业生图像信息补拍介绍信”,于2019年12月前自行到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进行补拍,并及时将纸质照片送交教务处教务科;也可自行到照相馆拍摄标准证件照(蓝底,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一致),将电子版(大小<100Kb,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和纸质版(小2寸)照片交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3月初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未按期进行补拍并送交纸质照片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毕业证。
(三)如某二级学院未采集照片的人数过多(20人以上),为避免出现问题(如上传出错、图片不规范、PS痕迹严重等),未采集的学生必须自行到新华图片社补拍。
(四)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补拍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区管委会西侧);联系电话:029—81154835。补拍时间:3—6月、9—12月的周二至周六9:00—11:40,13:00-17:40。
四、信息核对
(一)电子图像信息核对。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结束后,每位学生应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期间登录网站www.chsi.com.cn,点击“学历图像校对”,核对本人图像信息。若信息有误,须于2020年3月1日至3月30日到教务处登记处理,逾期未登记的将默认为核对无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2011年起未在网上核对网像照片信息的毕业证将不对外公开查询,各二级学院应将此项规定告知每个学生)。
(二)纸质图像信息核对。教务处在收到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后,将另行安排通知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核对照片。
五、几点要求
(一)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是关系学生毕业的大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参加拍摄学生人数齐全,各种信息准确无误,保证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二)拍摄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因请假、旷到等各种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进行统计,填写《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统计表),并做好请假学生电子图像补拍的后期组织安排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学生。图像采集费用、《统计表》纸质版于拍摄完成后及时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班按照各自图像采集时间段停课进行采集,图像采集结束后照常上课。因图像采集造成的停课、补课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四)考虑到拍摄当日实际情况,拍摄时间及顺序安排为预估,可能会随时做出相应调整。各二级学院应通知学生提前到达,按班为单位排队等候,服从调配,相关负责人要维护好各院学生秩序。
联系人:蒲飞 电话:0913—3033109
附件:1.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拍摄序号表
2.2020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顺序安排表
3.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情况汇总统计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