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3号)(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2019年拟招收五年制高职的专业,按本《办法》执行。
三、自2019年6月1日起,五年制高职专业申报具体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
2.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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