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渭职院发〔2016〕39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渭职院发〔2016〕4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6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二)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1.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社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社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社发〔2007〕121号),申报人员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A级证书有效期4年;B级证书有效期3年;过陕西省省线证书有效期1年)。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
2.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社发〔2005〕34号),申报人员须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1.高校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按照规定完成2012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应材料。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按照相应系列主管厅局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四)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文件规定,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市级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我校执行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受中级空岗指标限制,今年中级职称评审暂不进行,只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评审工作。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执行。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1.评审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实施评审工作。
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学科
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3.核心期刊论文认定
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另外,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精神,将发表在《陕西教育》高教版的论文视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对待,但仅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其余为普通刊物。
4.科研项目
在科研项目类成果的立项和结题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横向课题是指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他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经费支持并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合作立项,有一定研究价值,成果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项目。
(二)教育系统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教育系统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关规定实施评审工作。
(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等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优胜 张 雄
副组长:党少平
成 员:林 宏 王录军 杨宇清 王韦华 毛文生
职 责: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整体部署,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学院当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各系列高、中级的晋升比例和限额;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党少平
副主任: 尹育华
工作人员:于晶汝 樊爱凤 王 超 周梦花 张 敏 白庆新 曹文全 薛 江
职 责: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职责: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注意问题
(一)申报的个人材料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的规定。
(二)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各种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要求,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电子化后,按要求通过职称系统报送。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等表格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各类表格须按照要求填写,签名、组织意见须为手写,公章须是红印。
(五)二级学院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坚持“指标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1.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安排表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量化考核赋分表
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工作量打分表
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科研成果打分表
5.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奖励类打分表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业务能力述职答辩评价标准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