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课程改革,彰显办学特色,现就修(制)订2016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司函〔2012〕217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二、指导思想
根据中、省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育改革发展,以整体提高全校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围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力度,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促进各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对象
2016级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招生的所有三年制高职(31个)和五年制高职(7个五年一贯制和1个3+2联办)专业(见附件1)。
四、基本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对本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情况,通过对就业岗位的具体分析,提炼出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专业针对性。
2.突出技能性和针对性
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课程设置。课程体系以一专多能为目标,让学生围绕一个职业领域,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适应一个岗位(岗位群);同时也兼顾学生学习能力、职业通用能力的培养,使之具有较强的职业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专业学习领域的课程安排应以职业活动领域需求为线索,围绕职业典型工作任务,开发教、学、做一体项目课程,减少单纯的基础理论课程,确需开设的以必需、够用为度。
3.加强实践教学,突出核心职业能力培养
为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必须体现下面“三个对接”:
第一,核心课程设置与职业岗位真实工作内容相对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明晰专业就业岗位(岗位群)职业能力要求及真实工作内容,并据此设计以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要突出核心职业能力培养。
第二,实践教学标准与职业岗位能力标准相对接。专业实践教学标准要与现行的职业资格标准吻合,特别是其中的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要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强训练的高职实践教学特色,在条件许可时可适度超前或超高现行职业资格标准。
第三,人才培养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相对接。以工学结合为基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过程与实际工作要求相一致,体现专业人才培养与实际生产过程的高度相关,实现校内实训、顶岗实习与综合性技能实训的有机结合。
4.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课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切入点,探索课堂与实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如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并把“双证书”制度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育中,将相关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倡导创新,办出特色
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提倡各专业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提倡“独立思考,大胆探索”,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办出特色。
五、课程设置原则意见
1.对于公共课,教育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应当达到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的课程标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各自专业特点,专业课程中有与公共课相近或内容重复的,可试行替代课时或分段教学。
2.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以下要求:
(1)根据工作岗位定位专业目标,实现课程结构与岗位任务的对接,打破依据专业知识本身的逻辑设置课程和组织内容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参照点设置课程,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2)课程开设要充分考虑和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相匹配、衔接,帮助学生获得相关职业证书,试点以证代考。
(3)对课程的设置应当进行大胆的改革,真正以“能力”为基础来设置课程,打破理论与实践的二元课程模式,以工作情境构建教学情境,以项目为载体整合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3.对于课程的门数和课时的分布应当把握好要点:
(1)“理论够用为度”,并不是否定理论教学的必要,而是理论教学的时间和内容应当能够支撑技能的获得并保证在今后一定时间内继续提高所需即可,尽量避免单纯的上理论课,应当对理论和实践的教学内容进行整理和重构,以理实一体化的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替代。
(2)课程门数不宜过多,核心课程要保证足够的教学时间,让学生学懂学透,保证学生能力的养成和知识的获得,对内容相近的课程可进行删减和合并。
(3)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含课内实践)的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六、具体要求
1.各专业基本按照“2+1”模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即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同时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第五、六学期全部进行实践教学,安排毕业实习及顶岗实习。
2.每学期计划总周数不超过20周,第一学期有效教学周为15周;第二、三、四、五、六学期有效教学周数为18周。
三年制总学时控制在2700~3000学时,周学时原则上不宜超过28学时;五年制总学时控制在4800~5000学时,周学时原则上不宜超过26学时。
3.课内16~18学时为1学分,16学时以下8学时以上为0.5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集中实践周学时按30学时计算,计1学分。
4.课程设置分为基本素质与能力课程模块(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职业能力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和综合实训课)和创新创业课程模块三类。其中专业拓展课由各专业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必须组织实施。
5.课程考核方式
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积极实施多元参与、方式多样的评价体系。课程考核应体现能力本位的指导思想,改革以理论为主要内容的课程考核模式,实现课程考核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灵活性,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闭卷笔试、开卷笔试、闭卷机试、开卷机试、口试以及其它(实践操作、项目设计、产品生产、作品设计与制作、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多媒体汇报)等多种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重在考察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实践课操作技能考核,要从实际工作岗位中抽取一些有代表性的工作任务作为考核内容,考核情境要求尽可能与实际工作情境相近。
七、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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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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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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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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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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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5日前,撰写各专业调研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5月6日前,完成专业调研,撰写专业调研总结报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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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7日-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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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召开专业论证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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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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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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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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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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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关说明
1.各二级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二级学院院长是本次修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负责人和有关教研室主任是具体实施责任人。
2.各二级学院在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中要组建专门教师团队,负责实施专业调研、方案起草、专家研讨、方案修订等各项工作。
3.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质量高低分配资金。资金的使用和支配由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共同协商,主要用于专业调研、材料打印、专业研讨等方面。
4.各二级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前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把现代的职教理念、国家关于现代职教发展的最新精神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
5.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在修(制)订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校近年来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以及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专业特色以及办学优势。
6.各二级学院要组织院内专业教师、校外专家对修(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
7.各二级学院根据新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2016年课程代码编制规则(附件2),重新编制课程代码,确保课程代码的唯一性。
8.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安排进度开展工作,并按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模板(附件3)要求格式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未按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格式要求撰写的二级学院,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九、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于4月11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人员一览表(附件4)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各二级学院于4月15日前,报送各专业调研实施方案;5月6日前,报送专业调研总结报告;5月27日前,报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和课程代码表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上材料纸质版要求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科邮箱wzyzlk@126.com)。
联 系 人:魏恒 严宁
联系电话:0913-2362109 3033101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