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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有关事项的通知 党发【2021】102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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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有关事项的通知》(渭组通 〔2021〕88 号)精神,为切实增强党员在党意识、责任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现就全校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意义

党员徽章是党员身份的“名片”,党员坚持佩戴党员徽章,一是旨在亮明党员身份,唤醒党员意识;二是旨在树形凝心,让党员的一言一行都置于广大师生群众的监督之下。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佩戴党员徽章,用责任担当擦亮党员底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二、佩戴对象

全校所有在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佩戴场合和要求

1.严格执行“五必戴”:上班在岗必戴、开会必戴、调研考察必戴、党务活动必戴、参加集体活动必戴。

2.佩戴党员徽章应当严肃、庄重。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上方。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四、发放与管理

1.党员徽章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配发,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党员人数领取发放,一人一枚。党员徽章一旦损坏或丢失,党员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

2.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正式党员被劝退、除名、开除党籍时,应交回党员徽章。

五、纪律要求

1.全校党员要主动养成自觉佩戴党员徽章的良好习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做到全员佩戴、规范佩戴。

2.各单位组织召开各类会议时,要对参会人员中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作出明确要求,对不佩戴党员徽章的由会议组织单位给予批评,并劝其退会。

3.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扎实安排部署,对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情况加强检查、管理和监督,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一般连续3次以上)的给予严肃处理。学校将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纳入干部作风常态化督查和干部效能考核、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力促全校党员标识鲜明、形象鲜明、勇于担当。

4.党政办公室督查科每季度要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督查,组织人事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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