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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校生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165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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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学生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渭南高新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函》(渭高税函〔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一)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三年制、五年制的渭南市户籍的学生。上述学生中,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户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建议其随家人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参保,以便享受相关参保费资助。

(二)渭南市以外(含省外)户籍的学生,2022年度可以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参保。为方便住院就诊及结算,建议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1.对2021年以前入学且2021年已经在学籍所在地参保学生,2022年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随家人参保的,参保程序为:个人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税务机关登记参保缴费即可。未在户籍所在地重新登记参保的,2022年参保地仍在学籍所在地(渭南市高新区)。

2.对2021年9月入学的新生,如选择学籍所在地参保,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由学校统一向渭南市高新区税务局提供在校学生信息,待信息核实后,所有参保学生通过渭南市高新区税务局提供的医保缴费微信二维码自主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参保后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待遇保障期内享有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具体依照《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渭政办发〔2019〕13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

享受待遇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组织实施

(一)在校参保新生信息采集。由学生处协助采集2022年在校参保新生信息。学生范围包括:2021级渭南市户籍新生(不包括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户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学生)和自愿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的渭南市以外(含省外)户籍新生。

学生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采集时间2021年11月5日-15日,经计划财务处社保科复核后,上报渭南市高新区税务局。

(二)学生参保缴费。由学生处协调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渭南高新区税务局医保缴费微信二维码自主缴纳2022年医保费。

(三)参保后就医管理。由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处和市医保局、卫生行政部门对接,开通学生门诊、住院通道,设立学校医务室(卫生服务站),负责参保后医保政策宣讲及学生日常门诊治疗、转诊、结算手续等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加强与渭南市高新区税务局、医保局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在校生2022年医保参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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